【导语】:徐州市市区配售保障房配售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选房、签订合同、房屋交付等七个程序。
徐州市市区配售保障房配售流程
申购材料
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由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购人。申购人应当向政府指定的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一)申购人的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书;
(二)申购人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申购人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材料;
(四)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
(五)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单身的提供个人婚姻情况具结书);
(六)市政府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出申请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购人,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所需资料原件,并根据要求登录徐州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填写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各项资料。街道办事处、区房产服务中心、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购人提交材料的初审、原件复审、终审工作,并签署审核意见。市资规、公安、人社、教育、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能配合做好审核相关工作。
铜山区、贾汪区范围内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购人,向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登录徐州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填写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各项资料。区审核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购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审核工作,并签署审核意见。
审核结果公示
对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审核通过的,市住建部门应当及时在部门网站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摇号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住建部门通知申购人进行摇号。摇号工作全过程由公证机关公证,现场公告摇号结果。
选房
申购家庭按照已确定的选房次序进行现场选房,选定后现场缴纳购房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定金的退还条件按认购协议约定执行。申购家庭放弃选购或未在规定期限内选房的,选房资格作废,按顺序依次递补。
申请人在公告摇号结果3个月内未配合相关部门办理选购房手续和支付房款的,准购资格自动终止。准购资格终止后,申请人仍有购房需求的,可以按规定重新申请准购资格。
签订合同
申购家庭选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主体签订购房合同,缴纳购房首付款或全款。贷款购房的家庭,可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购房贷款。
房屋交付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主体应当在约定时间向申购家庭交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