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 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材料
首次办理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申请流程
1、当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电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示上传电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由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5、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录入电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