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第三十条规定,
①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②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③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④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证据材料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证据清单
3、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或代办人双方)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办理地址
1、徐州市昆仑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东综合区;A132室
2、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185号;511室
3、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66号;七层737室;云龙区政府七层737室;七层737室
4、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山水大道1号;二楼受理窗口
5、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7楼;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9-1号科技创业大厦B739室
6、徐州市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徐州市沛县政务服务中心西楼218室
7、睢宁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三楼;睢宁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318室
8、新沂市市府西路65号;新沂市市府路65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楼405室
9、江苏省邳州市建设北路3号;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