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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规定陪产假规定
产假规定
根据2022年2月10日印发的《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产假时间
1.生育的,依法享受产假158天。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生育的,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3.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4.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5.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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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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