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补办
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①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② 居住证明。提交的居住证明分以下五种情况:
1、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2、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3、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4、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5、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① 网上预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
②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