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普通商品房:
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的房产属于已购政策性住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应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普通商品房:
1、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限购期间家庭购房条件证明;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平面图。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1、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限购期间家庭购房条件证明;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8、缴纳土地收益证明。
办理流程
1、购房人看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3、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
4、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办理费用
1、登记费80元/套,交易费4元/平方米,
2、与原证附图一致 配图费20元/套,
3、与原证附图不一致 测绘费0.6元/平方米;
办理地点
1.泉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80号(国土资源大厦)
咨询电话:0516-85800193
2.鼓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
咨询电话:0516-83572547
3.新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16-83575057
4.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
咨询电话:0516-8773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