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徐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详见正文。
徐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在配偶、父母、子女间家庭共济使用,详情如下: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包括:
(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等上级文件规定的支付范围。
(二)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门诊诊察费超出普通门诊诊察费的部分,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费(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超出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费的部分;本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个人自付部分。
(三)个人账户可以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在配偶、父母、子女间家庭共济使用。
》》推荐阅读: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徐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工医保】可获取徐州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医保门诊及住院待遇、报销比例及常见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