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沂工资标准详见正文。
新沂市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拓展内容: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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