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徐州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包含具体的参保条件,在哪参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待遇标准。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相关年度费用,自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参保范围
具有徐州市户籍的新生儿或持有居住证的非徐州户籍新生儿可参保新生儿医保。
参保方式
线上渠道:
1.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保”—>“居民参保登记”办理。
2.可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s://www.jszwfw.gov.cn/)“新生儿一件事”专区办理参保登记。
线下渠道:监护人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
待遇标准
门诊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以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费用(含颗粒剂,限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除外)。
参保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受定点医疗机构级别限制,统筹基金补助比例为50%。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起付标准30元。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
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首次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同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最低支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同一统筹年度内所有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含门诊医疗待遇)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