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徐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详见正文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一)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由单位缴存职工转变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正常缴存月度如未中断,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二)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缴存状态为正常缴存;
(三)所购自住住房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贷款规定;
(四)借款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近24个月内不存在最长连续逾期记录3期以上(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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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计算
灵活就业缴存人可申请的贷款金额采用余额倍数法计算。
(一)不应高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15倍,中心可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动态调整计算倍率;
(二)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及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缴存人,贷款上限额度不高于徐州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的相关规定;
(三)借款申请人一方为单位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灵活就业缴存人,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参照单位缴存职工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计算。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的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相应档次新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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