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减轻贷款职工负担。郑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积金贷款无须再缴担保费
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以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虽然我市在公积金贷款时早已不收取贷款人的保险等费用,但市民在贷款时还是要求有担保机构为其担保。担保费用则是由担保机构收取。当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按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和担保费率来收取:即贷款金额×贷款年限×0.6%。,每宗最低收费200元。如果一位市民公积金贷款30万元,贷款年限为20年,那么这位市民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服务费为:30万元×20×0.6%。=3600元。
在这次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强制性机构担保”就在取消收费项目中,这意味着新政实施后,我市市民买房用公积金贷款或可省下几千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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