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工作需要,沛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沛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143人,具体为:派出所106人、巡特警大队30人、交警大队6人、法制大队1人(岗位详情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一)岗位条件
1、派出所、交警大队、法制大队岗位:年龄18-35岁(1987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女性身高1.6米以上,大专以上文化,专业不限;男性身高1.7米以上,高中以上文化。应聘法制大队的须持有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
2、巡特警大队岗位:年龄18-30岁(1992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女性身高1.65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具有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等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及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2、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3、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4、无纹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5、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6、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应聘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法制大队岗位的,请到沛县汉邦路16号沛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3006室报名(咨询电话0516-68866517);应聘派出所岗位的到岗位所属派出所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驾驶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其他技能特长证明等)。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通知考试。
四、录用程序
(一)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警所具备的身体条件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将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应聘派出所、交警大队、法制大队岗位的,测评项目包括:100米、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应聘巡特警大队岗位的,男子测评项目包括: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测评项目包括: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治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工方式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沛县公安局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薪资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516-68866976)。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参加报名、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笔试时,均应遵守沛县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持“苏康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相关区域。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此次招聘由沛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沛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8866976
投诉电话:0516-68866061
沛县公安局
2022年5月26日